從此和mac不分離


三年半前見平平地買下一部mac mini,從此就是一輩子。

我對電腦內的檔案和軟件有莫名奇妙的怪癖,久不久便要清理執拾,以前用windows,每次發現被安裝了(對,為甚麼會是被動式?)不知名軟件/程式,總會很不安樂,有時手手多uninstall了,整個windows竟然開不動!用windows這麼多年,夜半困擾call朋友救命的情況多的是,最終也要重新安裝,一切由零開始,電腦不是幫手,反而成了負累。

用了mac三年半,沒有壞過,是的,一次也沒有,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所有軟件都是自己裝的,用得心安理得。更不用說mac os,字形(我超討厭新細明體)、layout、配色漂亮,操作爽快,簡單來說,就是設計給人用的。大眾總有種誤解,mac是給設計師用的,錯!平民百姓同樣得心應手。至於泰特常常說的:mac冇得打機喎,這是遊戲生產商的問題,你沒有設計mac版我就不幫趁,主客要分清。

我相信mac mini的任務,基本上是吸引新手,然後將用家引導到iMac/MacBook/PowerMac之類的,我相信我的mac mini也是時候退役了。512MB RAM加13吋芒,打字、上網還可以,有時用photoshop替朋友設計東西,click一下等20秒,西瓜波頻頻出場,簡直是浪費青春。剛巧蘋果發布了新型號iMac,最平那部已經夠用有餘(21.5吋夠啦,27吋真係頭痛),還要LED芒,嘩,我已經預備好了。

還有,買新iMac跟同期推出的Magic Mouse!不是嘛,沒有掣的mouse?apple,就是有這種革命的勇氣!看過官方介紹影片,你就明白何謂設計!靚!實用!

最後,同事說:砌部PC二千幾咋。講多無謂,你唔明就唔明。
(其實心底裡支持大多數人用windows,除了成為少眾的無謂自豪感,還保障我的mac日後繼續不用裝anti-vi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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