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遊行

看報紙和電視新聞訪問新聞系學生,有人說如果做記者如此危險會考慮不入行,又有人說參與遊行的原因是擔心將來做記者,人身安全很沒保障。

你幾時以為記者是一份很安全、有保障的職業?做記者,要第一時間趕到各種意外現場,十號風球要在尖沙咀海旁表演被風吹,小至在新疆被屈煽動暴動或在成都初屈藏毒,大至到阿富汗追蹤塔利班,記者的工作本身不是以安定舒適做賣點的。稀疏平常的事情,用不著你去報道,就是深入虎穴得來的,才有新聞價值。怕危險,你大可以選擇別的行業,遊行不是為了保障你將來的安全,我認為應該為了社會公義,否則很多非新聞業的市民,今天就不會參加遊行。不是說自己目光偉大,我只是覺得社會運動,應該有個人利益以外更崇高的意義。

泰特說,所以過往社工聯會發起的遊行他都沒有參加,他說,為甚麼設立最低工資或者為市民爭取其他福利的遊行,不見有這麼多社工參與,為了個人(好聽一點是為了整個行業)的薪津卻又罷工又遊行呢?我從前不明白,現在設身處地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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