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ader(讀愛)》(含劇情)


幾天前看了電影,還未感受到別人口中的沉重,但對於某些故事情節,覺得需要幾天來消化和組織才懂得寫下來。

先是mike和hanna的一段姊弟戀,其實與後半的故事關連不大,我意思是指他們在年齡上的差別,並沒有令這段感情變得特別深刻,或者觸發日後一些非姊弟戀觸發不到的劇情。到hanna為了不讓別人知道自己是文盲,而承認自己是領導人,因而被判終生監禁,更加是毫無說服力,或者是我沒法明白承認自己是文盲,到底需要多大勇氣,而這勇氣竟然比要終生在監獄裡度過還要大?由於對以上兩點的不滿,我其實是不太投入後半部的電影當中的。

電影教我反覆思想的,反而是一個知識水平不高的婦人,加入納稅黨之後因為忠於她的工作崗位而殺掉無數的人,二十年後是否deserve一個終生監禁?我不是猶太人,不是德國人,未必明白二戰之後他們對納稅分子的憎恨去到哪一個程度,只知道身處亂世之中,很多行為並非一般的理性可以理解。hanna說她在大火的時候不打開教堂的門,是因為她怕打開了,裡面的人會走散了,而她的職責是要看守這班人,所以她不可以打開門,我認為這也許埋沒良心,但也不能說是絕對的錯,倫理學上的所謂lesser evil,代入不同人的角色,就已經有不同的決定吧。泰特說這叫做成王敗蒄,輸了仗的話,所有就是錯。

多年後mike經歷婚姻失敗,回到老家看到以前讀給hanna聽的書,忽發奇想又再將書本一字一句錄成錄音帶寄給在獄中從未收過信的hanna,到後來hanna獲釋,他掙扎要不要去看她;當那雙早已滿佈皺紋的手希望感受一下以往那個Kid的熱情,他縮開了,客套地告訴她替你找了工作和房子,潛台詞是我可以為你做的只有這些。二十年後,她終於重獲自由,但她沒有歡天喜地收拾細軟離開,反而是用那些曾經為她帶來快樂和痛苦的書本把生命了結,我沒有感到驚訝,是因為怕適應不了社會,還是怕一個人被厭棄的難堪,電影沒有明言,但無論如何,很難活下去吧。

最後mike在那個把她囚禁了二十年的囚室失聲痛哭,把她的遺言實現(那遺書可是她親手寫的,是他間接教他寫字的),告訴前妻他的一生有過這樣的一個故事,算是把這些年來的一切內咎自責,逐點逐點地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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