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加索在香港

知道今年Le French May將巴黎國立畢加索博物館的作品借了五十幅來香港文化博物館展覽之時,心情興奮。後來知道康文署賣票,又要分時段又要預訂,覺得跟一大堆香港人看展覽會是很災難的一件事,曾經想過縮沙的,後來還是算,還是去了。

好在沒有想像中悪劣,雖然人真是太多太多,雖然在多次提示和警告之下,仍然有人照講電話,雖然小孩子一如所料跑來跑去吵吵鬧鬧;但的確,已經比想像中好。我在缺乏全面藝術教育的香港長大,從前也不懂美術館是怎樣的一回事,從2004年初次歐遊,初次踏進巴黎國立畢加索博物館、龐比度博物館、Tate Modern之後,才知道藝術家的真跡真的非常好看,也見識了歐洲人遊覽美術館時,安靜、專心、尊重,還有些坐半天就在學畫畫,今我好生敬意,也學懂走進美術館,就不要當上酒樓,要說話要評論,請留待場外。

前陣子某位算是文化界的人,在微博投訴文化博物館不讓觀眾拍照,說外國的美術館大多容許拍照,又說不容許拍照等如妨礙二次創作云云,看得我眼凸。我未去勻全世界所有美術館,但記得大部分去過的,都不准拍照,除了保護作品免受閃光燈損壞(你知即使禁止用閃光燈總有人說相機自動開了閃光燈),也與版權有關,你自己從事半音樂事業,應該很清楚吧。再說,要是真的對原作有興趣,希望參考又好再創作又好,在美術館買本特刊就行了,雖然這次在文化博物館沒售,但世界各地的美術館商店,一般都有展覽的特刊賣(我幾乎每次都買來珍藏),真金白銀,當支持美術館,是對藝術家基本的尊重。我也對香港的博物館不存好感,但事實歸事實,這次文化博物館管理得十分嚴謹,總算對得住作品。

說回畢加索作品,雖然看過幾次比這更大的展覽,但還是被某些作品的用色、構圖深深震撼。一個人能夠有如此想像力,不但在一百年前是一件劃時代的事情,時至今日,仍教後人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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