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樣走下去錯不了

幾乎每次在我動搖的時候,上帝總會藉著事情告訴我,這是祂想我走的路。

今天聽了想飛傳播舉辦的《基督大戰流行文化﹣﹣誰勝誰負?》,事前以為是講基督徒如何對抗流行文化這種老掉牙的話題,但見主講嘉賓之中有我一直很欣賞的龔立人先生,也想為下週大衛團的《我與理》週會做點資料搜集(雖然我是返不到的 >.<),就和泰特報名參加了。想不到完全不是那回事,講座竟然是以基督徒文化/傳媒工作者(即是我啦)的角度出發,十分難得,也成為了我一個很大的支持和鼓勵。除了龔立人之外,還有其他幽默、理性、博學的講者,所以也獲益不淺。(當然我的奄尖腥悶性格,可以挑剔的地方也多,不過不在此述。)

首先最令我難忘的,是講者任志強先生先分析了目前基督徒參與流行文化的三大類別:1) 仿效流行文化風格創作屬於基督徒的文化作品,如詩歌,通常都是閉門造車,只有基督徒感興趣及明白內容;2) 用流行文化形式創作,試圖打入主流市場,以傳福音為目標,如福音電影,目前來說仍不能真正打入流行文化市場,看票房或銷量便知;3) 以單純創作流行文化作為文化/社會參與,通常不直接涉及基督教信息,在基督教圈子亦不太討好及受尊重。

我由高中開始想做記者,到大學畢業求職,到五年多後的今天,一直都是第三類型,一般人也的確都把我的工作看成興趣多於使命,有時連自己都有所疑惑,究竟上帝將我放在這裡,給我的使命是甚麼?任志強多年前也在主流媒體工作,常常受到教會人的質問:你做這些,可以帶到多少人信主?基督教圈子一般對於從事傳媒的朋友,就有設下這種框框。他說,基督徒傳媒工作者其實也可以簡簡單單的,以人的角度透過藝術去表達想法和抒發感受,從而令受眾的感受得到認同,也透露對人心的關懷。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另一方面也要很努力的栽培自己的屬靈生命,因為只要信仰作為生命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時,我們所寫所作就會自然流露出基督徒的價值,毋須硬銷。

龔立人亦說到,第一及第二類的作品一直吸引不到非基督徒,主要原因是它們太側重寫真和善,太多道理太多道德標準,往往忽略了美和樂趣。觀眾尋找娛樂,有多少人想聽道理,或者看那些每次都是主角患癌症的電影?不是馬後炮,老實說我對基督教電影從來都興趣不大,原因就是很簡單的怕悶怕老土怕畫公仔怕出腸,想不到也有學者如此想,也敢在公開場合說出來。我一直不想做基督教媒體,堅持做主流媒體(well,主流是指本質上的,不是銷量上的),也是因為我本身也未能認同現有基督教媒體的質素和內容,我一直相信,要有影響力,要改變世界,首先必須成為主流,否則做得多好也只會被千千萬萬更好的東西淹沒。但我今天開始想,我會不會可以做到第四類?我可不可以做高質素、有美感、有趣又可以讓人認識神的媒體?求主帶領。

最後,講者張祥志說民數記1-3章記載數點民數時,十二支派在各個方向把中央的會幕保衛,我們也許是十二支派中的一個小人物,我們也許不會成為大祭司,但我們每一個都有責任在神給我們的崗位努力,目的就是保衛神的心意。雖然也是老生常談,但作為一個總結,成為了對我很大的鼓勵,也是我在神面前的立志。但願我清楚認定神給我的使命,一生都走在祂的心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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