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 2013.

hyde park.

1. 四天倫敦之旅,自由時間充裕,好天氣好夥伴,想要做的都做到了,一切完美。

2. 酒店在oxford street旁邊,一下樓就像旺角--而且是一個非常擠迫的旺角,分別只是那些是較文明的西人。整條路都是一間又一間H&M、Topshop、Primark、Urban Outfitter、Starbucks、Pret a Manger,悶到喊。走進那些三、四層的Topshop、Primark,有種被廉價衣服弄至窒息之感,完全沒有購物慾,逛兩逛就逃。近年越來越不喜歡這類廉價衣服,幾十蚊買一件衫的確好平,但那是穿三次就要丟掉的質素,根本造成更多浪費。於是購物時間都花在還未在香港登陸的& other stories,環境寬敞,產品質素高,就是看看也賞心悅目。告訴我為甚麼我那麼喜歡買鞋!為甚麼一對made in italy的皮鞋可以是港幣一千多的價錢!於是運了兩對回家,嘻嘻!

3. 在歐洲最最最最最喜歡逛公園。就算倫敦太過熱鬧,hyde park仍然是一片伊甸園。躺在樹蔭下草地上,讀讀書、睡睡覺,就這樣花了一個下午。那些一望無際的草地,為甚麼在香港那麼罕有。那些悠閒的心情,為甚麼一回到香港就煙消雲散呢(哭)。草地上有很多母親帶著嬰兒車來,孩子在睡,母親就在旁邊看書睡覺,如果我在這裡,多生幾個小朋友也無妨。(配樂仍然是林一峰的《回到花開的那天》--「我願每天呼吸得到大片大片青草。」)

4. 第二天早上,跟友人走到泰晤氏河旁邊跑步。路經大笨鐘、國會大樓、西敏寺、london eye,一邊跑步一邊看名勝,深感幸福(然後暗忖為甚麼跟我一起跑的不是老公而是另一個男人呀)。每次來倫敦都不忘來這裡,雖然是非常非常之touristic,但世界上叫我百看不厭的,這是其中之一。(然後看到《衝上雲宵II》sam哥和holiday在這裡吵架,就覺得,唉呀,嘥晒!)

5. 算著算著,這是我第十次歐遊了。從來愛英國,但人大了,城市對我而言有點吃不消。雖然,路上的郵筒、電話亭,一切與皇室有關的東西仍然教我著迷。對一個在城市長大的人來說,還是近郊的地方比較吸引。

6. 跟在這裡暫時定居和working holiday的朋友見面,腦海中一直播放著《任我行》,我問自己,「從何時開始忌諱空山無人,從何時開始怕遙望星塵」。原來神仙魚橫渡大海會斷魂。我,已經是個長大了的頑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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