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新膠論


(摘自明光社刊物《燭光網絡》)

話說社運新星星屑醫生早前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提及「明光社最近指女裝男穿成風,反映青少年性別認同混亂,要輔導。也是基督徒的他不以為然,『又喺度亂噏廿四,唔識嘢!短褲加襪褲係以前男士服裝,路易十四都係咁着。』」近日《蘋果日報》和星屑醫生收到明光社發出的澄清啟示,大意指《蘋果》及星屑醫生扭曲了明光社的意思:「提出『男女性別角色的教育實有必要加一把勁』的評論,但未有提及『反映青少年性別認同混亂,要輔導』等建議。如有錯漏,煩請貴報指正、賜教。」再加上明光社對於所謂「女裝男穿」的補充:「本社認為,一個人的衣著,只要大方得體,自重自尊,根本就是個人選擇,本社並無特別『對與錯』的意見,而『女裝男穿』,只是近年時裝潮流而已。」最後不忘踩一踩《蘋果》:「相信今次張冠李戴實屬少數。我們相信一個負責任的專訪和報導,應以事實,而不是以想像或印象為依歸。贏了小標題,賠上公信力,並不明智。」

近年明光社動作多多,越來越叫我看不過眼,信同一個上帝,看同一本聖經,為甚麼價值觀可以如此極端?首先,甚麼是女裝男穿?legging和裙子是設計給女性穿,誰定的?二百年前,中國有幾多人穿西裝?為甚麼二百年後,中國人上班也要穿西裝?那麼當年第一批在中國穿西裝的人,又是否要被批評為「西裝中穿」?時裝是文化,穿西裝代表尊重,只是約定俗成,極簡單的道理,明光社難道不懂?今天有男人穿legging出街,他可能會受到人家奇異的目光,但這並非不道德,也完全不影響別人,更不會無啦啦變成同性戀者(個人猜測這是明光的hidden agenda)。話時話,本人公司就有不少潮男穿legging上班,又如何?還不是正常人一個!也許十年後二十年後,男人穿裙穿legging普遍得像穿西裝,也許這熱潮一閃即逝,無論結果如何,也輪不到明光社此時此刻來說甚麼「男女性別角色的教育實有必要加一把勁」!而且明光社的澄清啟示,本身已有矛盾,「大方得體,自重自尊」,跟「個人選擇」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價值,我的個人選擇可以是烏烏wear wear,不大方不得體吧!

第二,男女性別角色到底有甚麼大不了,不涉及性取向,不涉及犯罪。我只是知道,上帝造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有男人喜歡穿粉紅粉紫,有女人喜歡恤衫西褲,各有取向,並非道德不道德的問題。明光社那麼好管閒事,那麼多高官天天說謊,為甚麼不譴責他們?還是明光社本身,就有對人不對事的取向?

基督徒想世界變得更好,希望神的國降臨的話,努力去愛人,努力傳福音吧,管別人穿甚麼衣服,大概不會拓展神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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