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

這個月有七對朋友結婚,真是破紀錄的瘋狂,和破紀錄的破費。不過,幾乎所有朋友邀請我出席婚禮(說幾乎,等如說有例外,歷來只有一宗),我都高興,見證別人結婚是感動的事,每一次我都由衷的祝福他們。

沒有宗教儀式的婚禮,宣誓時只會說「願意成為對方合法妻子∕丈夫」,律師理所當然只照顧你們在法律上的關係,至於其他的多說無用。我們在教堂行禮,那誓詞真夠長,要一生愛護、尊敬對方,不論貧富、健康疾病。我常想,愛真的很奇妙,兩個
明明不認識的人,竟然讓你在人生最光輝的日子,在上帝和朋友面前,許下這樣嚴重的諾言。現在回想,那感動仍然震撼而神聖。

所以,我一直覺得,你可以選擇不結婚,但一旦決定了,就非認真對待這承諾不可。兩個人要分開,可以有千百個理由,一起走到老卻不容易,唯有愛,唯有堅持,這承諾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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