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個le creuset
從很小時候開始,我對衣著、文具、配件之類任何東西,都有種美學的執著。是性格使然,也是父母溺愛而成。以前跟家人住,家品最沒話事權,介意也沒法子。成家之後,對於家品尤其是廚具,終於可以擁有百分百自主權。對於食物,我要求不高,粗茶淡飯比珍饈百味更得我心,但食桌的環境,卻不能馬虎。同一道菜,在茶餐廳吃沒問題,在外賣的飯盒裡就很有問題;也不能忍受用報紙鋪在枱上吃飯,反正最後都是要抹枱,為甚麼在要油墨氣味和花哩花碌的畫面中吃飯?
最初搬進來,一次過買了很多杯碟、碗筷、刀叉、煮食用具,因為搬屋時花費太多,只能往ikea買點勉強不太老土/核突的,後來認識更多更好的品牌更美的產品(都怪我的工作是寫家具喇),又礙於家中的沒破沒壞,(努力地迫自己)不捨得亂丟,只好繼續使用。
剪綵之日,正值忙碌埋稿的星期日。但心裡一早決定這個星期日要早點回家煮飯,心情就變充滿期待。最後決定為煲剪綵的菜式,是我最愛吃的東西之一--排骨煲仔飯。按著鬼嫁教的步驟弄,大約半小時,一個有飯焦又超級好吃的煲仔飯就誕生了。放進口那一刻,實在有千千萬萬滿足感,泰特的評語,是家中煮煲仔飯,好吃之餘,排骨比外面新鮮得多了,我想,女人煮食能得到男人認同,是最有意思的事吧。然後洗煲的時候只要用暖水浸它幾分鐘,就輕鬆把餘下的飯焦都洗掉。高價買一個煲當然肉赤,但用落的時候,就會發現有些快樂是無價的。
其實在買煲之前我曾經在它與銀包之間掙扎,最後竟然揀了煲,可能,我已經徹底師奶化了。是但啦,我以後會更努力煮食,動力爆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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